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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枞阳县、安庆怀宁县招聘教师公告
[编辑: | 日期:2024-04-22 09:41:41 | 浏览 次]


铜陵枞阳县12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设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8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同意,枞阳县部分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开展“招才引智”,引进部分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批准,枞阳县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紧缺学科面向上述6所院校“招才引智”岗位计划共12名(见附件1)。公告及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ongyang.gov.cn/)“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综合能力素质评估、专业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上述6所院校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及定向、委培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能按期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应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四)报考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面试且成绩合格,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9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受过纪律处分,或有回避情形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估、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资格复审、专业测试、签订协议、岗位实习、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和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信息要求提供个人报名资料,填写《枞阳县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紧缺学科“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枞阳县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紧缺学科“招才引智”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学业成绩单;④院系出具的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者学习成绩证明;⑤个人受到院系以上综合表彰证书或文件;⑥个人参加院系以上专业相关学科竞赛、评比获奖证书或文件;⑦获得奖学金情况相关证明材料;⑧担任校级、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证书或文件;⑨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或其他专题活动的证明材料;⑩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证书、材料等。2024届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上述须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版1-3项为必提交项,4-10项为可选项。报名登记表电子稿和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版以“高校名称+专业+姓名”格式命名,打包发送至枞阳教育人事科邮箱 zyjyrsk@163.com,以便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3日至 2024年5月6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低于2: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采取综合能力素质评估比选的方式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1人的按10:1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按5: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得分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综合能力素质评估

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估。综合能力素质评估总分为100分,综合能力素质评估结果不计入考试成绩。

(四) 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ongyang.gov.cn/)“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提前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网上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ongyang.gov.cn/)“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签订协议

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入围人选(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得分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入围人选。若还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入围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预录用协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人的,按照高分优先择校的原则,确定入围人员与所选招聘学校签订《预录用协议》;如入围人员放弃入围资格,则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岗位实习:签订预录用协议的人员须赴招聘学校进行岗位实习,具体时间及实习期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实习结束由招聘学校出具考核鉴定意见。

(八)体检和考察:枞阳县教育体育局和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九)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编制、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公开招聘有关信息,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枞阳县人社局 0562-3210930

枞阳县教体局 0562-3226316、3216170

监督举报电话:

枞阳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0562-3211176

枞阳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组0562-322632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安庆怀宁县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怀宁县省级示范高中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高校,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怀宁县省级示范高中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怀宁县省级示范高中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所有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9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及以上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国香港、澳门的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3)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本科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本科专业要求一致。

专业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4)教师资格: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各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选岗、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发布公告

从2024年4月19日起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anqing.gov.cn/)、怀宁县人民政府(https://www.ahhn.gov.cn/)及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服务网(https://career.ahnu.edu.cn/index.htm)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0就业宣讲室(二)。

4.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持中国香港、澳门的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的证书。

(2)《怀宁县省级示范高中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纸质表(此表详见公告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须粘贴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并在“本人诚信承诺”上亲笔签名)1份,报名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个人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获取有关考务信息,若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需提供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按报考岗位条件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务必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隐瞒或与报考岗位条件及要求不相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专业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专业测试。同一岗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同一岗位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足25人(含25人)的直接进入专业测试;同一岗位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25人的,需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如入围最后一名有多个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内容及分值

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报考人员现场抽取专业测试课题,撰写相应教案一份并组织模拟教学。

专业测试备课时长40分钟,备课时不得参阅任何参考资料,也不得携带教具、教案等进入备课室;上课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专业测试备课(上课)教材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教材内容为高一年级上学期教材(详见附件3《怀宁县省级示范高中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专业测试试讲教材一览表》)。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

2.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在专业测试当天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专业测试通知书》,提前到达《专业测试通知书》上指定考点的候考室候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同一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参加笔试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没有参加笔试的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 体检工作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自理。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重点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工作中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导致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一次。(递补时,若出现并列分的,参加笔试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没有参加笔试的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选岗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怀宁县教育局组织选岗。报考同一岗位(高中化学、高中生物)有多个招聘单位的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限选一次)。选岗环节,若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出现并列分的,参加笔试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没有参加笔试的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选岗或不愿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约聘用

选岗后的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将其相关材料,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编和聘用报批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如在公告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但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书面证明等有效证明)至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怀宁县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3年。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查询。

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怀宁县教育局0556-4611408(人事股)

怀宁县人社局0556-463608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怀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6-461141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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