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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学生科研课题结项 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3-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科研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校学〔202218号)和《关于2022年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校学〔20232号)要求,现就2022年学生科研课题结项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

项目组按照条件要求准备材料(包括结项报告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向所属学院提交结项申请。

二、学院初审

(一)成果要求

1.预期成果为“学术论文”的,论文主题需与课题研究方向明显相关。论文署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项目组其它成员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且项目组成员为其它作者;指导教师为通讯作者且项目组成员为其它作者。论文应为在本研究周期内的学术论文,有效性认定还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正规期刊公开发表;正规期刊录用通知;正规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

2.预期成果为“调研报告”的,须严格按照相关学术规范要求撰写不少于8000字(不含调查问卷)的研究调研报告,并提供文字复制比30%以内的中国知网检测报告。

3.预期成果为“策划方案”的,须提供完整、详细的结构化方案计划书(包括方案实施效果验证内容)。

4.预期成果为“发明专利/电脑软件”的,须提供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或在审证明)或软件版权(如使用单位证明)等。

5.预期成果为“实物作品”及“其他”的,需提供成果的详细说明材料。

(二)鉴定等级

各学院成立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其中至少1位专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专家组对提交结项申请的课题的完成情况进行初评,并给出鉴定意见。鉴定结论分“优秀”和“合格”2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得高于本单位提交申请结项课题数量的30%

三、学校终评

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初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给出最终鉴定结论。对符合结项要求的课题颁发证书,并按照规定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资助,结项不通过的课题不予资助。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需对学生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剽窃、抄袭、拼凑他人成果以及篡改、伪造研究数据等违背学术道德规范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题报告书(附件2)、相关支撑材料(成果为“调研报告”的,需按附件3要求撰写,并附查重报告)以及课题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4)各1份于2024327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附件4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710925368@qq.com。学院初审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仅在附件4中报送鉴定结论,附件2或相关支撑材料无需报送。

联系人:刘时勇,电话:2596191,地点:西湖校区正行楼601。


附件:1.2022年学生科研课题立项信息一览表

2.2022年学生科研课题结项报告书

3.“调研报告”格式模板要求

4.2022年学生科研课题结项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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